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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土地貸款安全嗎?3大注意事項您不可不知

有投資周轉等資金需求時,可以利用名下土地辦理土地貸款,但是你知道光是土地就有分很多種類,也不是每種土地都可以向銀行貸款喔!來看以下對土地貸款的介紹吧!

利用名下土地向貸款機構抵押,申請資金便是土地貸款。可再根據土地種類分為建地貸款、農地貸款、林地貸款等。一般來說,金融機構(銀行、農會)只受理建地、農地、工業地貸款,若是其他土地種類,建議找民間貸款辦理,即使是持分土地也可透過民間申辦成功。

申請條件

若眼前有急迫的資金需求,符合以下資格就能申請土地貸款:
1.年滿20~85歲之國民
2.正常工作滿3個月且有穩定收入,無薪轉證明亦可
3.名下土地仍有殘值,即使持分也可辦理

準備文件

在申請土地貸款之前,可先備妥以下文件:
1.身分證
2.收入證明
3.在職證明
4.戶籍謄本
5.土地建物謄本
6.房貸最近一年繳款明細

申辦流程

1.申請:準備相關文件並提出申請。
2.估價:專員為土地鑑價,並做成鑑價報告。
3.審核:根據鑑價報告與貸款人資料評估可貸額度,並回報給貸款人。
4.對保:雙方約定時間、地點碰面,核對合約內容並簽約。
5.設定:至地政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。
6.撥款:手續完成,款項匯入指定帳戶。

土地雖然是具有彈性的資產,可變現也可借貸,但在申請土地貸款之前,務必要先檢視自己財務狀況,在能力範圍內取得可負擔的資金,免得事後還款困難,導致債台高築。

看完以上介紹,是否對土地貸款有了更多了解了呢?如果對民間土地貸款仍有疑問,或有辦理土地一、二胎貸款的需求,歡迎填寫線上表單,專員會在上班時間立刻為您服務。

常見問題

◎之前借的民間貸款還不出來,可以申請民間土地貸款嗎?
若你之前申請過別家的貸款,後來發生無法如期還款的狀況,可以考慮進行債務代償、整合負債,以減輕財務負擔。

◎我所持有的是持分土地,也曾借過一胎貸款,還可以再借二胎嗎?
可以,任何類型的土地我們都能承作,借過都還能再借,只要土地仍有殘值,我們都能為你處理。

延伸閱讀

法律小學堂

土地法-土地使用通則

●使用地編定公布後,上級地政機關認為有較大利益或較重要之使用時,得令變更之。

●凡編為建築用地,未依法使用者,為空地。土地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地基申報地價百分之二十者,視為空地。

土地法-土地征收征收程序

●被徵收之土地公告後,除於公告前因繼承、強制執行或法院之判決而取得所有權或他項權利,並於公告期間內聲請將其權利登記者外,不得移轉或設定負擔。土地權利人或使用人並不得在該土地增加改良物;其於公告時已在工作中者,應即停止工作。前項改良物之增加或繼續工作,該管直轄市或縣(市)地政機關認為不妨礙徵收計畫者,得依關係人之聲請特許之。

●被征收土地之所有權人,對於其土地之權利義務,於應受之補償發給完竣時終止,在補償費未發給完竣以前,有繼續使用該土地之權。但合於第二百三十一條但書之規定者,不在此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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